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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源电力: 母公司2019年及以前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70%, 不满足西部开发的政策优惠, 所得税按25%计征

发布日期:2025-06-25 09:48 点击次数:114

投资者:您好董秘。请问一个关于公司所得税的问题。根据公司财报,母公司2019年及以前所得税都是25%,理由是母公司的税法收入包括北盘江的分红收入,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70%,因此不满足西部开发的政策优惠。到了2020年后政策未未发生改变,但公司却按照15%一档缴纳,税率发生变化的原因是什么?财报中并未说明,期待答复谢谢

黔源电力董秘:母公司2019年及以前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70%,不满足西部开发的政策优惠,所得税按25%计征。2020年后政策标准调整至60%,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以上的企业,按15%计征。谢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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